株洲市田心中学改扩建项目审批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30 【字体大小:

一、株洲市田心中学拟投资19723.18万元对现有校区进行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原有教学楼、食堂、澡堂等3栋建筑,修缮原有初三年级教学楼、图书馆、门卫室等3栋建筑,新建综合楼、艺体馆、教学楼、食堂、看台等5栋建筑及构筑物,完善校区内水、电、消防、通讯等公用工程以及区内道路、绿化、围墙、校门、智慧校园和学校文化建设等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总用地面积65.14亩。根据环评报告表中的结论和建议,从环保角度上分析,同意该项目按环评报告表中的地点、规模、工艺进行建设。

二、项目实施中,必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项目建设期间的防扬尘措施:项目建设期间扬尘的产生及来源主要是由土石方开挖、储料场地、材料运输过程中的散漏、道路路面起尘、建筑物的砌筑等,建设方须严格按照《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8个100%”要求进行施工。

2、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新建综合楼实验室废气经收集后于楼顶15m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楼顶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运营期氯化氢、硝酸雾(以NOX计)、硫酸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

3、废水治理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度。项目实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集中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后与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集中处理。

4、噪声治理措施:加强施工期噪声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午间和夜间施工,高噪声工序安排在非教学时间进行。如确因施工需要必须在夜间施工的工序,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及夜间施工许可证等。科学管理,文明施工。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水泵、风机等辅助设备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其采取基础减震、墙体隔声、定期检修等措施降噪。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应采用非高音喇叭进行广播。

5、固废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回收可利用部分后,其余交由城市渣土管理部门送至指定场所消纳餐厨垃圾委托具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实验室废水处理沉渣、废液及废物等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规范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加强环境风险管控: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范风险事故发生。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由株洲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石峰执法大队负责。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