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25 【字体大小: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思想认识上有偏差。株洲市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不到位,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深,在认识和实践上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有的缺乏主动作为和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如城区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生活污水处置问题,认为主要是历史、技术、财力等客观因素所致,整改标准不高。

责任单位:石峰区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真正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到实处,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完成情况:

石峰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其作为区委、区政府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校干部教育培训的核心内容,构建常态化学习机制。通过不定期召开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等专题会议,系统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坚持一线工作法,带头开展生态环境问题调研督导,现场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推动形成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同时,石峰区持续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和环保知识普及活动,推动绿色发展理念融入企业生产、市民生活等各领域。通过多措并举,石峰区逐步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公示时间:2025725—2025815

受理部门: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石峰分局

    联系电话:0731-28682793

联系地址:杉塘路272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石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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