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株洲石油分公司815油库收发油提升及隐患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5-08-14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中国石化株洲石油分公司815油库收发油提升及隐患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批,我局拟于近日批准《中国石化株洲石油分公司815油库收发油提升及隐患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9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株洲石油分公司815油库收发油提升及隐患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铜塘湾街道长石村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株洲石油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嘉木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株洲石油分公司拟投资6559.44万元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一)收发油能力提升改造:1).油库汽油铁路定量装车改造:改造柴油定量装车系统,将现有10套柴油定量装车系统调整为汽油定量装车系统,更换原有铁路装车、卸车泵并配套相应工艺系统改造,新增一套铁路油气回收系统;2).油库公路发油改造:原有公路发油泵棚废弃停用,新建公路发油泵棚(含配电间)。新增变频发油泵。拆除原有发油鹤管,发油岛鹤管根据油库需要重新布置,并新增发油鹤管。从发油泵棚埋地敷设至发油岛,新增一套公路油气回收系统;3).油库发油区地面改造。(二)隐患改造:1).油库安全仪表系统改造:2).油库埋地工艺管线改造:3).油库罐区地面防渗及清污分流改造:4).油库罐区防火堤防渗改造。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一体化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周边菜地施肥,不外排;公路发油区地面清洁废水、初期雨水、漏油及事故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排入乌丫港。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汽油采用内浮顶油罐储存,柴油采用拱顶油罐储存,铁路及公路发油油气及扫舱油气1200m3/h油气回收装置收集处理,经4m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表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中厂界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中特别排放限值。 声环境影响分析:噪声主要来源于发油泵、油气回收装置区风机、配电间等,噪声值在80~90dB(A)之间;经采取减震、合理布局等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影响分析: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占地面积20m2,定期外卖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设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40m2,废活性炭、隔油池废油等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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