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区清响田保护圈湘江堤防达标建设工程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14 【字体大小:大中小】
石峰区清响田保护圈湘江堤防达标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石峰区清响田保护圈湘江堤防达标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石峰区清响田保护圈湘江堤防达标建设工程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街道湾新村,湘江右岸 |
建设单位 | 株洲市石峰区农业农村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亚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2134.03万元,位于株洲市石峰区霞湾新村、湘江流域下游右岸,是按10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的二等防洪工程。工程走向由西向东,全长1158m,桩号K0+000—K1+158。工程主要内容是:加厚培高1158m堤防堤身及生态链锁块护坡;改造1处抽排涵和5处自排涵水闸出口;增设挡土墙保护已建排水涝泵站;完善防洪设备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属于防洪除涝工程,主要为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如下: 1、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的居民房已有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临近菜地施肥,不外排。施工废水经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的浇洒抑尘、施工用水、绿化等,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采取低排放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场地定期洒水降尘措施,施工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3、声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主要为施工设备噪声及车辆运输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型施工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噪声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施工场地所产生的土石方及清障废物、建筑垃圾、沉砂池沉渣、隔油池废油以及由于施工人员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弃渣及清障废物运至指定地点处理,可回收的废建筑材料及时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运至建设部门或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沉砂池沉渣清理后运至建材公司统一处理;隔油池废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合理组织工程施工控制用地,严禁随意扩大扰动范围;保护表土减少植被破坏,对临时占地进行绿化,及时复绿。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