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4-12-31 【字体大小:大中小】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现代环境治理能力不足。作为长株潭重要一极、长江中游城市群重要组成城市,株洲市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监测能力相对薄弱。环境监察执法力量不足,县级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进度不快。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还未能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不高,全过程科技支撑不够有力,监测数据应用及预警预报能力短板明显。
责任单位:石峰区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城区分局可依法依规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监测。
完成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执法资金保障。2024年石峰区共申报应急监测费用8万余元,全力推进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建设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配齐标准执法装备,确保到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执法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增强环保执法震慑力。
二是进一步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坚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筹专项行动、投诉处理等工作,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积极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采用无人机、电力大数据和在线监控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切实提升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2024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大气监督帮扶、危险废物、非现场执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汛期专项执法等多项整治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127余家,分局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起,完成查封扣押案件1起,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起。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3日
受理部门: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石峰分局
联系电话:0731-28682793
联系地址:株洲市石峰区响石岭街道杉木塘一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