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砂喷涂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4-12-11 【字体大小:大中小】
项目名称 | 喷砂喷涂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石峰区欣石峰·智能制造产业园9栋 |
建设单位 | 株洲华中工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湖南瑜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株洲华中工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拟投资100万元,在株洲市石峰区欣石峰·智能制造产业园9栋建设喷砂喷涂加工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679.04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分析及采取的措施: 1、废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喷涂(喷漆、流平、烘干)工序产生的VOCs、二甲苯及漆雾(颗粒物)经密闭涂装房负压收集+过滤棉+两级活性碳吸附装置工艺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DA001),苯系物、非甲烷总烃、TVOCs和二甲苯排放浓度能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总挥发性有机物汽车制造(汽车制造—其他车型)标准限值要求;漆雾(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严格50%执行;喷砂粉尘经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打磨粉尘、抛丸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可达标排放。 2、废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霞湾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 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湘江。 3、噪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产生的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等要求进行暂存和管理、运输的管理。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项目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