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株洲机务段株洲机务段喷漆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4-09-27 【字体大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株洲机务段株洲机务段喷漆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株洲机务段喷漆库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报亭路

建设单位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株洲机务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宏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为满足电力机车维修需要,企业决定将原委外涂装改为自行涂装,在企业现有场地内西北角新建一座喷漆库喷漆废气处理工艺拟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方式,配套活性炭脱附+催化燃烧的工艺路线提高活性炭利用效率,同时建设一间危废暂存间用于存放喷漆库产生的危险废物,可年维修保养60台电力机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影响

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简单,仅涉及喷漆库主体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设置挡板,装修固废妥善处置,施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控制施工时间,其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对环境的影响也随之消失。

2、营运期影响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外排废水。

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喷漆库有机废气通过两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通过两根15m排气筒外排,待活性炭吸附饱和时,选择废气处理设施停机状态下,进行活性炭脱附及催化燃烧,废气排放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汽车制造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噪声:项目运营期间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电力机车进出喷漆库噪声及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加强电力机车进出场管理,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包括废原辅料包装桶、废过滤棉、布袋等、废活性炭等,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范围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