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洲市三水厂提质扩容改造及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4-07-02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三水厂提质扩容改造及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株洲市三水厂提质扩容改造及管网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石峰区石峰北路98号(株洲市三水厂现有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湖南汇美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40097.53万元进行株洲市三水厂提质扩容改造及管网建设项目,水厂工程均在现有三水厂厂区内进行,新增臭氧+活性炭深度处理工艺,生活用水供水规模由24万m3/d扩容至30万m3/d,敷设供水管网18553m。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分析及采取的措施: 1、废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排放标准。 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橱少量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污泥间臭气:少量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化验废水经中和处理后外排厂区污水管网,浓水外排厂区污水管网,之后均经厂区总排口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沿响田西路至铜霞路排至霞湾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 标准后,排入霞湾港,之后经霞湾港汇入湘江。 滤池反冲洗废水及沉淀池排泥废水,滤池反冲洗废水收集进入回收水池,回收水池上清液返回净水厂前段净化处理,不外排;回收水池排泥水与沉淀池排泥水一同进入污泥浓缩池浓缩,浓缩上清液进入回收水池,经回收水池返回净水厂前段(格栅预臭氧接触池)净化处理,不外排;浓缩后的污泥进入脱水间离心脱水,脱水产生的废水返回污泥浓缩池处理,不外排。 3、噪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泵类、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等。在采取减振、隔声等噪声治理措施后,可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格栅渣、污泥、絮凝剂包装材料、废活性炭等,格栅渣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泥在污泥贮存间贮存后定期外运,废包装材料交环卫部门处置,废活性炭更换后外售回收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为化验室废物,在厂区危废贮存点贮存后交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