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中车时代半导体有限公司功率组件基材及配套组件产能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4-05-15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批,我局拟于近日批准《株洲中车时代半导体有限公司功率组件基材及配套组件产能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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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功率组件基材及配套组件产能提升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石峰区株洲中车时代半导体有限公司IGBT产业园现有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株洲中车时代半导体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投资5400万元在株洲中车时代半导体有限公司IGBT产业园现有厂区内建设功率组件基材及配套组件产能提升项目,项目不新增土地和建筑物,在现厂区已建成厂房内实施,建成后产能总体提升至具备组件基材54万片/年和组件500万只/年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各监测点位贡献值较低,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噪声对厂区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接入市政雨水管道后排入湘江。本项目产能提升后员工内部调剂,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收集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和接管标准后经生产废水排放口接管至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处理 。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酸性废气、碱性、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依托现有相应的环保措施处理后氟化物、HCl、硫酸雾、氮氧化物、Cl2、VOCs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锅炉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包括有废异丙醇、废丙酮、其他废有机溶剂)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交由相关再生资源回收单位进行综合回收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后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