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4-04-28 【字体大小:

序号

审批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1

环评[2024]7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综合能源事业部

制氢电解槽生产线及绿电制氢装备实验室项目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制氢电解槽生产线及绿电制氢装备实验室项目[2024]7审批意见


2

环评[2024]8

中铁株洲桥梁有限公司

 6万吨/年高性能外加剂项目

中铁株洲桥梁有限公司6万吨年高性能外加剂项目[2024]8审批意见


3

环评[2024]9

株洲市鸿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株洲市鸿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及转运项目

株洲市鸿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及转运项目[2024]9审批意见


本公示自2024428202459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