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天桥起重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新增抛丸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28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天桥起重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新增抛丸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石峰分局
联系电话:0731-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新增抛丸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石峰区株洲天桥起重配件制造有限公司7号工房北侧 |
建设单位 | 株洲天桥起重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希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株洲天桥起重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投资100万元,在株洲市石峰区株洲天桥起重配件制造有限公司7号工房北侧建设“新增抛丸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00平方米,新增一间抛丸房,增加抛丸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本项目生产过程不需要用水,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用水。 2、大气环境: 抛丸粉尘:抛丸粉尘经脉冲反吹式滤筒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15m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车间的各种机械设备噪声,主要来源于抛丸机、风机等设备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80-90dB(A)。建议建设单位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不会对外边界声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4、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除尘灰、废钢砂及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