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希玛特变电工有限公司特变电产品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3-06-14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希玛特变电工有限公司特变电产品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株洲市希玛特变电工有限公司特变电产品改扩建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石峰区田心走沙港 |
建设单位 | 株洲市希玛特变电工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宏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株洲市希玛特变电工有限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建设“株洲市希玛特变电工有限公司特变电产品改扩建建设项目”,增加特种变压器及电器柜产能,同时在现有生产工艺基础上进行改造,并配套设置环保设施等。改扩建项目不新增用地,仅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布局调整,项目改扩建完成后,可年产特种变压器总容量20万kVA/a(扩产18.5万kVA/a)、电器柜1000台/a(扩产500台/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影响 本项目主要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布局调整,施工期仅为设备安装以及简单的装修,施工期短,其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2、营运期影响 废水: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食堂废水经新设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经NaOH中和、三级沉淀处理的电器柜清洗废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进行深度处理。项目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石油类执行一级标准)。 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变压器浸漆烘烤、电器柜油箱喷漆自然阴干有机废气依托现有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变压器浇注及烘烤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变压器铁芯涂胶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降低影响;电器柜激光切割粉尘、变压器布线焊接与电器柜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电器柜打磨粉尘采用移动式工业烟尘净化器处理;电器柜小件产品清洁与电器柜喷粉烘烤废气依托现有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电器柜喷粉粉尘采用滤芯回收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项目营运期间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组织与厂界无组织有机废气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乘用车排放浓度限值、表3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生产车间门口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限值标准。 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粉末涂料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回收的粉末涂料回用于生产;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范围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