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轮中央环境督察“回头看”反馈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会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3-05-10 【字体大小:

关于第一轮中央环境督察回头看反馈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会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湖南省有些地方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会还不到位,表态多、行动少,部署多、落实少。

责任单位:石峰区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内化为自觉行动,真正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全面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石峰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完成情况:2019-2023年,石峰区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学习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会议精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实施办法》,聘请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教授来我区进行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辅导,各级各部门持之以恒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理解生态文明建设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推进工作落实。我区出台了《株洲市石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株洲市石峰区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等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从严问责追责。区委、区政府每年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明确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我区进行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办公室区蓝天办合署办公,即四办合一,区委书记、区长直接领导,主管副区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优化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提高了工作效能。

近年来,为了有力推动我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开展,区委书记、区长多次亲临现场督导,现场交办工作任务,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层层压实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截止2022年底,我区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和省夏季攻势春雷行动、省、市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均已完成整治销号,“清水塘老工业区残渣废液处置”等一批久拖未决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了彻底根治,我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公示时间:2023510—2023520

受理部门:株洲市石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28682793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石峰分局 

 

株洲市石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