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联诚轨道装备有限公司轨道交通牵引装备部件生产基地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3-05-18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联诚轨道装备有限公司轨道交通牵引装备部件生产基地改建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轨道交通牵引装备部件生产基地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轨道智谷联诚路68号 |
建设单位 | 湖南联诚轨道装备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乐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联诚轨道装备有限公司拟投资511万元,轨道交通牵引装备部件生产基地厂房中1#厂房进行布局调整, 在原有风机成品区处新增一条管翅式散热器生产线,原有浸漆房内新增一个浸漆罐,在2#厂房旁新建一个打磨房,将原有办公楼改建为食堂。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噪声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各监测点位贡献值较低,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4类标准,噪声对厂区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场内雨水管网接入联诚路市政雨水管道后排入湘江;生产废水依托轨道交通牵引装备部件生产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处理后排入白石港,最终汇入湘江。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浸漆废气、烘干废气、涂层废气、打磨废气。打磨废气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打磨房内无组织排放;焊接烟气拟采用焊接烟尘处器处理后理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浸漆、烘干有机废气利用原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15m高排气筒排放;涂层废气拟采用活性炭吸附+UV光解设施+15m高排气筒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桶、废渣、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油等。产生所有危险废物均存放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收集至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后,定期出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