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百万套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关键部件灯塔工厂级制造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16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百万套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关键部件灯塔工厂级制造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百万套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关键部件灯塔工厂级制造基地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产业新城 |
建设单位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株洲景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工程项目由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110799万元进行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163645.67m2(约合245亩),总建筑面积约10990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2F(其中东侧生产辅助间5F)钢架结构联合厂房,建筑面积约70408.8㎡(其中生产辅助间建筑面积约8316㎡);1栋1F钢架结构试制车间,建筑面积约5292㎡;1栋2F钢架结构研发试验室,建筑面积约12700.8㎡;1栋1F钢架结构物流仓库,建筑面积18238.5㎡;1栋1F框架结构联合站房,建筑面积约2315.25㎡;1栋1F框架结构油化危废库,建筑面积约420㎡;雨棚及门卫室分别共3处,建筑面积分别约277.2㎡、252㎡;配套建设公用厂务动力系统以及厂区道路、管网、围墙、大门及绿化等。 厂房建成后,株洲现有产线整体搬迁至新建厂房、新增PCBA生产设备、仓储物流设备、质量检测和试制、研发试验设备以及信息化设施及软件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株洲地区产能全部搬迁进入该园区,并新增150万套PCBA电路板年产能,整体达到年产30万套电机定转子、200万套PCBA电路板、30万套电控、30万套电驱系统的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影响主要为废气、废水以及施工噪声等,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这些影响是暂时的,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较小,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以将这些影响得以减轻和减免,施工结束后环境影响将不复存在。 营运期: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配套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的要求,同时也满足霞湾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污水可经清湖路(环保大道)、铜霞路市政污水管网汇入霞湾污水处理厂,经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霞湾港,最终汇入湘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为可接受。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滴漆设备采用滴漆烘干成套设备,滴漆线整个过程全密闭,在连续真空滴漆出气口处设负压管道抽吸,废气经负压管道收集后再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合用)处理后再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出;本项目注塑挤出成型过程全密闭、在挤出出气口处设集气罩收集废气,对定子热套、涂密封胶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合并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合用)处理后再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出;本项目回流焊、波峰焊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其中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器预处理)、涂覆胶(三防漆)废气经负压管道、涂密封胶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再汇合进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合用)处理后再经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可以达到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等恶臭污染物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场界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3要求,项目周边近距离内无大气环境敏感点,本项目的运行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包括各产线注塑机、装配机、涂覆机等设备以及引风机、空压机等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为65~9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底座、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综合降噪量达到15-25dB(A),预测结果表明,项目东、南、西、北面厂界昼夜间噪声的影响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中2类(厂界西、北)、4类(厂界东、南)标准,对区域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本工程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的现象发生。 (4)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物、废边角料、废零部件以及浸渍树脂、涂覆胶(三防漆)、密封胶等废化学品包装桶、废活性炭、超声波清洗更换废液废渣、PCBA板边角料、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手套和生活垃圾等。。 废包装物、废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废零部件经收集暂存后交由供应厂家回收利用;浸渍树脂、涂覆胶(三防漆)、密封胶等废化学品包装桶、废活性炭、超声波清洗更换废液废渣、PCBA板边角料、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手套等危废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负责统一收集处理。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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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