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造中心扩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审批决定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03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造中心扩能项目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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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审批文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1 | 株石环告知承诺制表[2023]2号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制造中心扩能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