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三一石油装备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2-12-02 【字体大小:

项目名称

三一石油装备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

株洲市石峰区清霞路

建设单位

三一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乐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19389m2,主要建设整机涂装室两间、调试场以及相关配套设施,三一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拟投资1262.5万元建设三一石油装备项目(二期),该项目填补三一石油装备项目一期的空白,增加补漆及调试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内设备布局,做好厂间内隔声降噪措施,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现有厂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以及调试场冲洗废水。生活废水依托园区现有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霞湾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石油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其他污染因子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依托园区现有污水处理管网一同由污水管网排入霞湾污水处理厂。

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废气主要为喷涂以及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喷涂废气经过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后经过15m高排气筒外排,确保有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有组织有机废气执行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有机废气满足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排放限值。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在处置前按规范要求进行暂存,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公众参与情况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石峰分局 0731-28682799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