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车载电子设备4万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1-05-31 【字体大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车载电子设备4万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车载电子设备4万套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石峰区联诚路79号轨道交通创新创业园一期1#孵化中心4层A-C轴的1-9柱

建设单位

株洲市北海世纪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齐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株洲市北海世纪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租赁株洲市石峰区联诚路79号轨道交通创新创业园一期1#孵化中心4层A-C轴的1-9柱标准化厂房作为办公室和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为1721.48m2,项目总投资为20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影响

本项目租赁已建厂房,项目施工期仅进行简单的室内装修和设备安装,施工内容较为简单,本评价不针对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进行具体的分析评价。

2、营运期影响

废水:生活污水依托轨道交通创新创业园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经白石港排入湘江。

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和有机废气本项目焊锡过程中会产生焊锡烟尘,项目焊接工序使用的焊接材料为无铅锡丝,主要污染因子为锡及其化合物环评考虑焊接烟尘产生量较少,车间设置了通风系统,加强车间通风管理,焊接烟尘通过通风系统排出,锡及其化合物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有机废气(VOCs)主要为乙醇擦拭废气,贴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车间设置了通风系统,加强车间通风管理,VOCs通过通风系统外排,VOCs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7822-2019)的中A.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为6.0mg/m3),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采取此措施是可行的。

噪声:项目营运期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值在65-75dB(A)之间,经隔声降噪处理,再经距离衰减后其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很小,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员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无尘布、废料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合格配件由企业返回原厂家,焊渣经过回收利用后向外出售。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