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制品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1-05-31 【字体大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塑料制品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塑料制品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株洲市石峰区井龙街道办事处九郎山村

建设单位

株洲市恒泰塑胶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株洲景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次扩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现有工程的用地范围内。扩建工程主要依托现有工程已建的原料仓库中的部分区域作为PET生产车间建筑面积约120 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购置一条PET板材生产线,并在现有的注塑车间新增3台注塑成型机(主要生产PET),产品产能约1000/年,办公生活区等辅助工程,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气处理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

本次扩建工程无新增用地,不新建厂房,扩建工程后株洲市恒泰塑胶有限公司总用地面积仍为9173m2总建筑面积仍为4731.8m2,现有工程组成内容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次扩建的板材生产线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管材生产车间内的活性炭吸附装置(1#)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1#)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注塑车间废气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2、废水

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因此不考虑新增员工生活用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扩建后,全厂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用于周边农肥,远期待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好后,可排入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处理。

3、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有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原辅材料包装袋收集后定期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不合格品和边角料经破碎机破碎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和废机油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

项目设备选型时采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噪声设备均安置在车间内,并安装基础减振设施,经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GB12348 -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项目近距离敏感点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