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沐鑫环保有限公司 清水塘片区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0-12-29 【字体大小:

株洲沐鑫环保有限公司

清水塘片区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沐鑫环保有限公司清水塘片区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清水塘片区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

建设地点

石峰区清水塘片区

建设单位

株洲沐鑫环保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株洲沐鑫环保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购置移动式破碎机和筛分设备,对清水塘片区建筑垃圾进行破碎、筛分后回收利用。设置破碎工作点2处,全部位于清水塘片区待所在清水塘区建筑垃圾破碎完毕自动退出。每个地点的规模、工艺、设备、平面布置一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根据预测影响分析,项目全厂各废气正常工况下周边敏感点的最大落地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运营期污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送至霞湾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废水在确保纳管不外排条件下,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间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实施本环评建议的隔声减振措施和距离衰减后,40m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的声环境要求,可维持周围声环境现状。

(4)固废

根据前述分析,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对于生活垃圾则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废种类明确,可以得到及时的合理的处置,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污染防治措施结论

综上分析,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清单如下1

表1 项目污染防治清单

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堆场暂存颗粒物堆放期间物料表面加盖黑色薄膜或网布,顶部布设洒水设备进行定期洒水喷淋,保持建筑垃圾含水率不低于15%,降尘效果不低于70%满足GB16297-1996物料装卸颗粒物在堆场卸料口和料斗壁上加装水喷淋装置,在装卸过程中洒水降尘,降尘效果不低于90%破碎筛分颗粒物投料过程中进行洒水降尘,降尘效果估计不低于90%。项目建筑垃圾处理生产线为整体密闭形式的流水线车辆运输颗粒物车辆均灌装密闭或进行篷布覆盖,厂区洒水降尘、清扫,降尘效果不低于70%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氨氮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满足GB8978-1996生产废水SS沉淀池不外排固体废物员工生活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外排噪 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90dB(A),通过选用新型低噪声级设备,经采取减振措、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