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0-12-09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株洲市石峰区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石峰区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株洲市石峰区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石峰区 |
建设单位 | 株洲市石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株洲景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由6个生活垃圾转运站组成,分别为红易大道垃圾站、清石路垃圾站、快环垃圾站、加油站垃圾站、北站路垃圾站和水泥厂垃圾站。其中红易大道垃圾站位于红易大道(时代大道)旁,用地面积750m2,总建筑面积约210m2,设置生活垃圾压缩设备1套,设计处理能力20t/d;清石路位于清石路跨铁路桥头,用地面积810m2,总建筑面积1200m2,设置生活垃圾压缩设备1套,设计处理能力25t/d;快环路垃圾站位于响田西路(快环一道)西侧,用地面积1100m2,总建筑面积220m2,设置生活垃圾压缩设备1套,设计处理能力60t/d;加油站垃圾站位于响田西路东侧,用地面积1080m2,总建筑面积90m2,设置生活垃圾压缩设备1套,设计处理能力60t/d;北站路垃圾站位于北站路,响田路跨铁路桥下,用地面积1100m2,总建筑面积120m2,设置生活垃圾压缩设备1套,设计处理能力60t/d;水泥厂垃圾站位于清水塘社区东南100米,用地面积540m2,总建筑面积120m2,设置生活垃圾压缩设备1套,设计处理能力40t/d。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环保: (1)废水 ①各垃圾中转站的垃圾渗滤液、降尘除臭废水等生产废水经渗滤液收集容器收集后近期定期委托转运至株洲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金利亚公司)处理,远期转运至霞湾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转运车辆、设备、压缩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二级沉淀池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一级A标准后,与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红易大道垃圾站和北站路垃圾站)进行深度处理或者霞湾污水处理厂(清石路垃圾站、快环垃圾站、加油站垃圾站和水泥厂垃圾站)。 (2)噪声 建设项目正常营运时,在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处理后,噪声贡献值较小,红易大道垃圾站、快环垃圾站、加油站垃圾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和4a类标准(临主干道一侧),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和4a类标准(临主干道一侧)。清石路垃圾站、北站路垃圾站和水泥厂垃圾站在无火车通过时,厂界各监测点位的声环境《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和4类标准要求(临铁路一侧),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在有火车通过时,均超出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超标原因为火车运行的噪声。 (3)废气 本项目各垃圾中转站产生的恶臭及粉尘经过高压喷雾装置喷洒除臭液处理后,硫化氢和氨氮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标准限值,粉尘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固废 本项目的生活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转运站内的生活垃圾一并压缩处理后运至株洲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统一处置。废液压油为危险废物,更换后直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中转站内不暂存。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