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城市生活(园林)大件废弃物资源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0-12-09 【字体大小:

株洲市城市生活(园林)大件废弃物资源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城市生活(园林)大件废弃物资源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株洲市城市生活(园林)大件废弃物资源化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石峰区轨道科技城九方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三期内

建设单位

株洲市城市公用事业经营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株洲市城市公用事业经营有限公司拟投资900万元在株洲市石峰区石峰大桥东桥头下,总建筑面积1755m2,占地面积1755m2。其中人工拆分区面积100m2,处理区面积1000m2,出料区面积50m2,成品仓库面积300m2,原料仓库面积200m2,办公室面积100m2

该项目对废旧木材进行处理,另外利用废旧木材做成生物质RDF燃料,项目年产1560吨生物质RDF燃料和1404吨废旧金属外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影响

项目为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1755m2。在施工过程中主要污染因子为扬尘、施工车辆、施工机械尾气、建筑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噪声以及施工废水。

废水:本项目施工过程的废水主要来自于建筑施工废水。建筑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清洗废水和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清洗废水及冷却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

废气: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气型污染源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车辆、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施工扬尘主要有施工车辆行驶过程中扬起的灰尘、渣土和装卸时产生的扬尘及裸露地面因风蚀而产生的扬尘。这些扬尘的产生与天气干燥程度和风速大小有关,天气越干燥,风速越大,产生扬尘越大。施工车辆尾气主要污染因子有CO、THC和NO2,本项目现场施工车辆排放的车辆尾气较少。

噪声: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源是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以及原材料运输时车辆引起的交通噪声。施工机械都具有噪声高、无规律、突发性强等特点。

固废:施工过程中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本项目建设过程将产生少量的建筑垃圾,用于场内挖高填低,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少量,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环卫部门运往城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2、营运期影响

废水:本项目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进入霞湾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湘江。生活污水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株洲市霞湾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废气: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主要包括人工破拆粉尘、废旧木材破碎粉尘、生物质燃料造粒粉尘及汽车运输尾气。人工破拆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416297-1996) 表2 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排放。废旧木材破碎粉尘和生物质燃料造粒粉尘的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粉尘在车间沉降,每天由工人进行清扫,收集后合格产品回用造粒,不合格产品送垃圾焚烧厂焚烧。汽车尾气排放为无组织排放,且废气产生量小,在露天空旷条件下容易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输送机、除尘器风机、磁选机、生物质造粒机等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及汽车运输噪声等。项目采取将设备在车间内合理布局、基础减震、隔声、距离衰减、建筑物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4a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昼间≤70dB(A))要求。

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生活垃圾废屑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旧金属可燃物(织物、皮革、海绵等)、废润滑油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理中心;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屑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合格的可做生物质RDF的原料,不合格的与分选后的可燃物(织物、皮革、海绵等)一同送去垃圾焚烧厂焚烧。废旧金属统一收集后外售;危险固废废润滑油当月消耗完,无排放量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按规定收集、暂存、处置,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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