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方华热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铁路机车机电零部件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0-01-08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株洲方华热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铁路机车机电零部件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方华热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铁路机车机电零部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铁路机车机电零部件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石峰区田心高科园博雅路13号的株洲新远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内5#车间 |
建设单位 | 株洲方华热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株洲空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株洲方华热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2010-2030)2018年修改》的相关规定,拟租赁位于株洲市石峰区田心高科园博雅路13号的株洲新远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内5#车间作为厂址,实施搬迁和另行建设。针对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城轨、地铁、机车电机机座部件退火、抛丸加工要求,购置专用工艺设备,布局加工工艺,进行电机机座部件的退火、抛丸处理两项工序的加工。 项目厂址位于株洲新远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厂区西面为规划道路,道路对面为株洲九方因塞德技术有限公司;东面为九方装备工业园;南面为中车株洲机电有限公司;北面为株洲华联高科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租赁厂房东西长40m,南北宽20m,建筑面积为800m2。厂房内分为退火区、抛丸区、产品存放区等,布局退火、抛丸加工工艺,设置退火炉、抛丸机、空压机、行车吊具等设备设施共计11台套,年加工铁路机车电机机座1000件。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有来料加工件、钢砂(钢丸)等,主要能源消耗为水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存在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源,拟采取以下防治措施,控制污染排放、减轻环境影响: (1)废气 抛丸作业产生的粉尘,由抛丸机的除尘系统集中收集处理,采用一级旋风除尘+二级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达99%,抛丸粉尘主要为粉碎后的钢砂颗粒及金属氧化物颗粒,粉尘比重较大,容易近距离沉降,基本不会向外环境扩散,本项目周边均为工业厂房建筑,距厂界最近敏感点为330m,因此,抛丸粉尘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工程分析,经除尘器处理后粉尘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的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加工工艺不产生废水排放,无废水排放。厂房用水主要为员工洗手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白石港水净化中心集中处理,对外界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本项目营运产生的固体废物有:除尘灰。 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属一般固体废物,定期外卖废旧金属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处理前临时贮存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规定和要求。 员工日常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采取以上措施,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经妥善处置,对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有退火炉、抛丸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了相关减振、降噪、消声措施,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厂界330m范围无声环境敏感点,噪声对声环境基本不产生实际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