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9-12-30 【字体大小:

石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石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石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石峰区铜塘湾街道办事处霞湾新村

建设单位

株洲田心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租用株洲市石峰区铜塘湾街道办事处霞湾新村新桥片石洞及周边地块为项目用地利用片石洞建设填埋场占地面积约14666m2。项目四周植被良好,片石洞底部存在积水,坑底到坑顶相对高差约9m左右,面积约12666m2,总容量约10m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土石方阶段废水、工具冲洗等产生的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防尘洒水,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道路硬化及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引起的二次扬尘,通过加强施工管理,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定期洒水,可以把施工扬尘控制在最低水平。项目施工量较小,施工机械、车辆产生的尾气经过自然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建设单位通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减少撞击声等非正常作业产生的突发噪声后,项目施工期施工噪声可得到有效控制,做到厂界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场地平整产生的土石方和生活垃圾土方:施工过程中在场地平整时产生的土方,将直接用于地面回填,且挖填方基本平衡。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严禁乱扔乱弃、污染环境,并定期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

1)大气

本项目营运期的废气主要为来自填埋扬尘和运输车辆倾倒垃圾扬尘通过运输道路及场内易起尘的地方应经常洒水降尘,保持地面的湿度;对进入厂区的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进行限速缓行,以减小人为的起尘量,大风天气不进行建筑垃圾的运输;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场区扬尘可得到有效控制,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2)地表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场区设置的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类标准用于周边林地用肥。对周围地表水影响较小。

本项目洗车废水量为1.7t/d620.5t/a。通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抑尘。

填埋库区收集雨水为2818m³,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TOC、 氯化物、硫酸盐等,其浓度较低,经过沉淀池收集后,后期用于场地的抑尘用水。

3)声环境

项目营运期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隔声降噪处理,再经距离衰减后其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很小,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不会对厂区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本项目营运期洗车清洗后沉淀池收集的泥沙定期清理至本建筑垃圾消纳场内处理故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如有,需附相关承诺文件电子版;如无,可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