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群众反映废品破碎厂清洗废水直排问题(第三批D430000201811010066号)情况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9-11-13 【字体大小: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环境信访问题整改销号的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株突环改办〔2019〕5号)等文件精神,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2路车终点站(田心北门)新建垃圾中转站旁边废品破碎厂清洗废水直排

责任单位: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石峰分局

整改目标:继续加强对该收购站的监督,绝不允许其无证排污

完成情况:株洲生态环境局石峰分局执法人员当即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018年11月3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收购站下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株环责停排字〔2018〕S-4号),要求该收购站停止生产,停止排放污染物的处罚决定。11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石峰分局执法人员再次到该收购站,对其电源进行了查封并将电源进户线剪断。12月17日,执法人员前往收购站查看,破碎机设备已拆除,废水沉定池已清理并拆除,已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将继续加强对该收购站的监督,绝不允许其无证排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1113

受理部门:株洲市石峰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28682793

联系地址:株洲市石峰区响石岭街道 杉木塘一村4栋

 

 

 

株洲市石峰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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