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株洲鑫正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场地污染修复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9-11-12 【字体大小:

原株洲鑫正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场地污染修复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原株洲鑫正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场地污染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原株洲鑫正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场地污染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

株洲市石峰区铜霞路295

建设单位

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株洲鑫正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原厂址位于株洲市石峰区铜霞路295号,主要对场地内污染土壤进行治理修复,场地面积约为35047.7m2,修复方量10.4万方。

本项目采用异位修复技术对污染土壤进行固化/稳定化后填埋处理,并对35047.7m2地下水范围进行风险管控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基坑清挖过程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回用于洒水降尘项目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洗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霞湾污水处理厂处理

2)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对空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工地扬尘、土壤清挖过程产生的臭气及施工机械尾气。通过采取限制车辆行驶速度、保持路面的清洁、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物料堆场四周设置围挡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可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产生的臭气及施工机械尾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单位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相对噪声较高的机械采取相应的减噪、隔声处理,设置移动隔声屏障,严禁在夜间(22:0006:00)施工施工期噪声值基本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排放要求,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分析

项目生活垃圾经分类由环卫部门清运污染土壤经开挖后稳定化/固化,修复后重污染土壤回填至场地北侧的道路绿地下修复后中轻度污染土壤回填至拟建设为商业用地的区域剩余修复后达标污染土可做资源化利用,运至清水塘已有的砖厂进行制砖;压滤后的污泥及时清运至修复处置区进行稳定化/固化,不单独设置污泥暂存间;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建筑进行拆除,外运至霞湾建材厂暂存场暂存,后续运至一般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填埋。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场地受污染土壤主要为工业用地,场地内植被以草灌木为主,土壤治理将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土壤治理后,及时进行覆土,并采用防尘网覆盖,缩短地表裸露时间,可以降低生态环境影响。另避开雨季施工,做好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可以减少水土流失量。

随着本项目的实施,湖南省株洲鑫正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场地污染将得到有效治理,土壤及其生态功能得到修复。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属于环境治理工程建设,建设内容为污染土壤清挖与填埋、基坑回填,运营期无三废产生。同时,在工程完工后,做好防止扬尘的工作,如铺设防尘网等,不会因地面裸露而产生扬尘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