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力机车厂片区易涝点整治工程(田心干渠下穿白石港路排水箱涵拓宽)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9-09-25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力机车厂片区易涝点整治工程(田心干渠下穿白石港路排水箱涵拓宽))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电力机车厂片区易涝点整治工程(田心干渠下穿白石港路排水箱涵拓宽)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干渠下穿白石港路段,顺接现状箱涵东侧 |
建设单位 |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新建电力机车厂片区易涝点整治工程(田心干渠下穿白石港路排水箱涵拓宽):项目建设周期5个月,建设规模主要为新建2孔W×H=2-6×4m排水箱涵工程;箱涵边坡护体工程;新建DN600临时雨水管、迁移砼1200截污干管与新建配套污水井1座、明敷DN800临时给水管工程;施工期新建临时便道,施工市政道路恢复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废气—施工场地扬尘无组织排放,做到施工“八个100%”;施工车辆及设备尾气,通过大气稀释,类比同类型项目,还没改变空气质量级别先例。 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设置隔油、沉淀池等措施;施工期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体造成明显影响。 固废—建筑垃圾,有利用价值的部分回收,其他送至指定地点处理;土方临时堆存于开挖沿线开阔地带,采取分层堆放、覆盖措施,埋管以后及时回填,临时堆存点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弃土方运至指定场地处理;淤泥合理处置。固废合理利用或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噪声,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布设设备位置等措施,做到不扰民,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项目旨在规整区域内排水管网,对区域排水现状具有明显的改善效应。项目营运期不产生污染物,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区域地表水、景观等环境的改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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