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东泰特种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年加工1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制品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9-09-17 【字体大小:

年加工1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制品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加工1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制品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加工1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制品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石峰区明峰建材物流园7

建设单位

株洲市东泰特种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株洲市东泰特种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是原株洲市湘冠特种玻璃有限公司基础上重新登记,变更法人而来的,原公司在株洲市石峰区铜锣湾鸡头塘,因政府对清水塘老工业区(含厂址)进行改造,需要进行整体搬迁。

现该公司在株洲市石峰区明峰建材物流园7栋租用明峰建材物流园厂房进行钢化玻璃的生产,建设年加工1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制品整体搬迁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5%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厂房,办公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冲洗废水、进场道路硬化混凝土养护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石油类。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用于道路养护或洒水抑尘,施工废水不外排。进场道路混凝土养护废水一般被地面吸收或蒸发,通过控制洒水量,基本不会产生水流,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施工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机械设备使用产生的尾气。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材料的运输、装卸、露天堆放等将产生大量扬尘,从而使局部环境空气受到污染,项目采取洒水、覆盖洒水压尘等防尘措施,保证施工工地环境整洁。

项目采用施工机械设备较分散,且燃油尾气间断排放,区域地势开阔,尾气经空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相较小。

声环境影响分析:施工噪声的影响集中于施工时期,主要影响项目周边散户居民及运输线路两侧的居民,因此,施工应采取必要的减震、降噪措施,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在采取有效措施后,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固废影响分析: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本项目施工建筑垃圾产生于道路硬化,项目施工阶段建筑垃圾产生总量约为16t,主要为砂石、废钢筋、废包装等,其中施工产生的废钢筋等金属废料可回收利用,   

其他废弃建筑材料应当按当地渣土管理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处置。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kg/d,设垃圾桶收集后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填埋。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理,不会对区域环境构成影响。

综上所述,施工期间污染环境的因素可采取一定的措施避免或减轻其污染,使其达标排放,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这些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各类环境问题也会消失。

公众参与情况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