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株洲市石峰区金盆岭区域土壤污染治理工程变更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9-07-04 【字体大小:

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株洲市石峰区金盆岭区域土壤污染治理工程变更

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石峰区金盆岭区域土壤污染治理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株洲市石峰区金盆岭区域土壤污染治理工程变更

建设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金盆岭地区,经度113.132701,纬度27.863899

建设单位

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株洲市石峰区金盆岭区域土壤污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前已由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06月编制了《株洲市石峰区金盆岭区域土壤污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获得株洲市环境保护局石峰分局环评批复(株石环评表[2018]14号)。本次变更仅为填埋场地及稳定化处理场地位置变更,填埋场变更至治理区域内3#4#塘,稳定化处理场变更至治理区域内西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

1)环境空气

变更后稳定化处理场及填埋区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粉尘、稳定化处理厂内臭气、机械尾气。通过采取限制车辆行驶速度、保持路面的清洁、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物料堆场四周设置围挡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可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产生的臭气及施工机械尾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地表水

变更后的稳定化处理场地表径流经排水沟收集至集水池中,全部回用于稳定化固化搅拌,不外排。填埋场地地表径流经排水沟引入项目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白石港。处理方式及排放去向均与变更前一致。

项目变更后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与变更前一致,采取原环评提出的废水污染控制措施后,废水对白石港、湘江及对下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不大。

3)地下水

变更后的稳定化处理场已对地面进行硬化且做防渗处理,填埋场按照施工设计,通过防渗处理及定期对地下水进行监测,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4)声环境

在项目施工期,各种作业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施工噪声,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等措施,可将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且影响是短期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5)固体废物

稳定化处理场及填埋场地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清表垃圾、异位稳定固化后土壤及底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置;清表垃圾、异位稳定化处理后土壤及底泥送至项目填埋场地填埋。产生量及处置措施均未发生变化,对环境的影响不变

6)生态影响

施工过程中,清表、清淤及土石方临时占地等对周围植被有所破坏,降雨时产生水土流失。随着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绿化工程的实施,项目周边生态环境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恢复和改善。由于本次变更将原设置于治理区外的稳定化处理场变更至治理区内,减少临时占地面积,生态影响源及强度较原项目有所降低。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