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宝力达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工程用水泥支撑垫块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9-06-19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株洲宝力达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工程用水泥支撑垫块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宝力达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工程用水泥支撑垫块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筑工程用水泥支撑垫块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石峰区北部经济开发总公司5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株洲宝力达建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株洲空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株洲宝力达建材有限公司租赁位于株洲市石峰区北部经济开发总公司的5号厂房作为生产场所,生产建筑工程用水泥支撑垫块制品,用于建筑工程混凝土浇筑体内为建筑业消费市场提供水泥支撑垫块制品。 租赁厂房地理坐标:北纬27°54´3",东经113°4´40"(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建筑面积:120m2。厂房北面邻山丘,东面、南面与厂其他厂房相邻,北向约200m为汪家湾村,北向约400m为大华村,东向距老株易公路约200m,东南向约300- 400m为苗圃村,西向250m为汪家湾散户。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租赁厂房布置上料、搅拌混合、压制成型、养护等工艺设备设施以及原料堆存区、产品存放区,进行水泥支撑垫块生产。本项目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依托石峰区北部经济开发总公司厂区现有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存在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源,拟采取以下防治措施,控制污染排放、减轻环境影响: (1)废气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上料粉尘、堆场扬尘。 上料工序在半封闭的空间内进行上料、搅拌过程同时经水喷淋洒水抑尘,可有效减少80%的粉尘,则项目上料、搅拌过程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01t/a。项目工作制度:8h/d,年工作日:300d/a,则粉尘排放速率:0.00004kg/h,0.0011mg/s。根据工程分析,原料堆场的起尘量为0.169mg/s(0.00146t/a),主要以无组织方式排放,对堆场进行喷水增湿等措施后,可降尘约70%,无组织粉尘排放量约0.0508mg/s(0.00487t/a)。符合厂界无组织浓度限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废气在车间外不会产生超标情况,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颗粒物≤0.5mg/m3)。 (2)废水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不产生工艺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因子为COD、BOD5等。生活污水经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霞湾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外排废水。 生产用水全部进入产品;降尘及养护用水和日常喷洒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固废 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较少,水泥支撑垫块破损,重新用于制造水泥支撑垫块。废弃包装袋,评价要求企业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统一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综合上述分析,本项目固废处理措施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订)》处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固废经妥善处置,对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4)声环境 经预测,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与背景声值叠加后,厂界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对项目区声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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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