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和帮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交通轨道零配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9-06-03 【字体大小:

株洲和帮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交通轨道零配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和帮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交通轨道零配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交通轨道零配件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石峰区龙头铺镇新明老贯冲043

建设单位

株洲和帮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租赁株洲市石峰区龙头铺镇新明老贯冲043两栋工业厂房,占地面积1974.4m2总建筑面积1192.85m2东边厂房为部分2F结构,一楼依次布置为来料存放区(面积为100m2)、打磨区(面积约60m2)、屏蔽作业区(面积约200m2)、喷涂区(面积约300m2,设置3个喷烤漆房)和油漆库房(面积约10m2),东边厂房二楼设置为办公区,面积约100m2);西边厂房(仅一楼)设置为成品仓库,面积约300m2;两栋厂房之间为装卸车通道。本项目投产后,年加工砂箱53台,侧顶板53列,蜗壳580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环保: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进行处理,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最终经白石港排入湘江。项目废水量较小,水质较简单,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噪声

在项目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厂界声环境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再经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声环境以及声环境敏感点影响不明显。

3)废气

本项目设置个漆房,每个漆房设置一套废气处理设施(过滤棉+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用于处理油漆废气,废气经处理后通过各自的15m高的排气筒1#2#3#排气筒)排出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中相应排放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二甲苯排放浓度湖南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排放标准(汽车制造,其他车型)

打磨房采用负压系统收集(风量约25000m3/h,收集效率95%)打磨粉尘,收集到的粉尘经过滤棉+布袋除尘器处理(净化效率99%)后,在车间内沉降室中沉降,不外排。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后外卖,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认真落实各固废的处置,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