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株洲清水塘响石岭片区土壤治理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9-06-18 【字体大小:

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株洲清水塘响石岭片区土壤治理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清水塘响石岭片区土壤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株洲清水塘响石岭片区土壤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

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工业区东南,沿江路以北,响田西路西侧

建设单位

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工业区东南,沿江路以北,响田西路西侧。本项目边界范围内面积1.26km2,去除企业场地、新建道路用地、已建设开发区、暂时无法施工区域及已治理区域,本项目治理面积822475m2。本项目工程投资额为2129.61万元。

本项目治理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对总量、水浸超标的土壤和底泥进行治理,对治理后的地块进行生态恢复。

本项目重金属镉、铅、砷总量超标和 0-1m 规划为第一类用地的浸出超标的污染土壤选用异位填埋处理。本项目 0-1m 重金属镉、铅、砷规划为第二类用地的浸出超标土壤选用原位固化稳定化的修复技术。

对总量超标底泥,采用潜污泵抽排池水后进行干式清淤,将开挖后的超标底泥由密闭式运输车运至新桥低排渠脱水场,经重力脱水后运至株洲冶炼厂外渣场暂存,待清水塘老工业区一般固废填埋项目建成后安全填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1.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人员主要来自当地,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无生活污水排放。治理水塘池水均未超《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故抽排后采取就近排放方式,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在水塘清淤过程中,在水塘周边修建截洪沟,将水塘外围雨水收集导排至附近排水渠。本项目土壤挖掘过程中设置集水沟、排水沟及集水池和沉沙池对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进行收集,经沉淀后作为洒水降尘及车辆冲洗使用,不直接外排。对多余废水,经监测未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则需通过一体化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后排放。本环评要求对稳定固化厂内地表径流和土壤渗滤液进行收集,本项目采用原株洲市清水塘地区清水湖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水处理设施对废水进行处理(项目一体化水处理设施为本项目业主单位--株洲市清水塘投资有限公司所拥有和运营),达标后排放。项目按实施方案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废水对老霞湾港和湘江的影响较小。

1.2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对空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工地扬尘底泥清挖过程产生的臭气及施工机械尾气。通过采取限制车辆行驶速度、保持路面的清洁、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物料堆场四周设置围挡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可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产生的臭气及施工机械尾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1.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在项目施工期,各种作业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施工噪声,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设置移动隔声屏障;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等措施,在施工场地周边居民集中处设置临时隔音墙,可将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且影响是短期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1.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清表开挖后土壤和底泥以及施工废料、垃圾。清表产生的可再利用的废料应进行回收,开挖后土壤和底泥暂存后运输至安全填埋区进行安全填埋。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施工场地前做好外部清洗。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固体废物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1.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区域内主要为菜地、水塘,区内未发现珍稀动植物资源等,本项目清表、及填方等工程的实施对项目土地利用格局及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通过实施环保措施及水土保持措施,及时进行生态工程及落实排水设施,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施工占地所造成的生态损失,强化水土保持功能,从而使项目区域生态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恢复和改善。

1.6施工期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时破坏征地范围内的地表植被,施工期对景观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施工单位须加强文明施工和施工场地环境的管理,尽量减小项目施工对周边景观的影响,且施工期影响是暂时的,待施工期结束后,景观影响也随之消失。

2.营运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2.1运营期废水

本项目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工程,运营期无产生废水。且本项目对区域污染土壤和水塘进行治理,将永久消除区域的重金属污染隐患。且运营期项目范围内的重金属超标土壤和底泥已进行治理,项目范围内水体的重金属含量将大大降低。综上所述,运营期对周边水环境将产生有利的影响。

2.2运营期废气

本项目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工程,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3营运期噪声

本项目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工程,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2.4营运期固体废物

本项目属于环境治理工程,本项目对区域污染土壤和水塘进行治理,将永久消除区域的重金属污染隐患。项目运营期,区域内含重金属土壤和底泥将彻底清除。

2.5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本项目属于环境治理工程,区域污染土壤经治理后采取生态恢复等措施后可保持水体,减少水土流失量,对周边生态环境将产生有利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