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江源石材销售处 建筑装饰装修石材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9-05-08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株洲市石峰区江源石材销售处
建筑装饰装修石材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石峰区江源石材销售处建筑装饰装修石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筑装饰装修石材加工项目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街道明峰建材加工物流园3栋1号 |
建设单位 | 株洲市石峰区江源石材销售处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株洲空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株洲市石峰区江源石材销售处租赁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街道明峰建材加工物流园3栋1号厂房作为生产场所,布置石材加工工艺,加工建筑装饰装修用石材。租赁厂房建筑面积1167m2,建设单位已与石峰区明峰建材物流园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 本项目在租赁厂房内设置石材切割区、打磨区、雕刻区、原材料存放区、办公用房等,布置切割机、雕刻机、磨边机、行吊等工艺设备,配套修建2个工艺用水沉淀池、废石材贮存区等环保设施。 新购红外线桥切机、曲线内圆磨边机、多功能磨抛机、三轴数控石材雕刻机等设备,建成建筑装饰装修石材加工项目石板材生产线。 本项目主要原料为人造石、大理石和花岗岩石材,年使用量约1700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存在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源,拟采取以下防治措施,控制污染排放、减轻环境影响: (1)废气 根据工艺设计,本项目切割方式为湿法切割,加水作业,产生的粉尘大部分经水沉淀后带走,除尘效率为85%,粉尘排放量为0.0056t/a,排放速率为0.00234kg/h。采用湿法加工抑制粉尘,大部分粉尘被水力捕集进入沉砂池,仅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推荐模式中的AERSCREEN估算模式计算粉尘无组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计算结果表明,无组织排放工艺废气中的粉尘最大地面浓度位于项目下风向25m处,最大浓度0.006mg/m3,最大占标率为0.678%,粉尘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贡献值小,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生产工艺用水为切割机、磨边机、雕刻机、手持打磨机直接冷却用水,冷却水冷却加工部位的同时,加工部位产生的粉尘被冷却水捕集进入冷却水中,冷却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在切割区设有1个30m3三级沉淀水池,在磨边区设有1个30m3三级沉淀水池,雕刻机自带0.5m3循环冷却水箱,各个加工区冷却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视水的损耗实时补充水量,不产生废水排放。员工生活污水经厂房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株易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霞湾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汇入湘江,厂区生活废水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边角料、不合格产品-般固废间暂存后,外售建筑单位作为建筑地基和道路填方材料使用,沉砂池沉渣一年清运--次,外售建筑单位作为建筑地基和道路填方材料使用,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都得到了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固废处置去向明确,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 本项目设备噪声主要来自红外线桥切机、曲线内圆磨边机、多功能磨抛机、三轴数控雕刻机和行吊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在石材加工过程中,各种工艺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安装减震垫,厂房建筑墙体隔声,声源噪声在厂房墙外1m处可降低25dB(A);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周边环境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1996)2类标准。 预测计算结果表明:4个厂界预测点噪声值达标,4处敏感点噪声达标,说明项目昼间营运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由于项目东南向分布着汪家湾散居居民点,夜间声环境敏感,为防止本项目产生的噪声造成夜间扰民,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夜间禁止生产作业。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