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株洲市石峰区大冲村美丽乡村农村污水综合治理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9-03-12 【字体大小:

株洲市石峰区“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株洲市石峰区大冲村美丽乡村农村污水综合治理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石峰区大冲村美丽乡村农村污水综合治理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株洲市石峰区大冲村美丽乡村农村污水综合治理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

石峰区大冲村

建设单位

株洲市石峰区“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总投资390.9万元在石峰区大冲村建设美丽乡村农村污水综合治理二期工程,总计服务范围约254户,服务对象为服务区域内村民厕所冲洗水、厨房洗涤水、洗衣机排水、淋浴排水及其他排水。工程内容如下:

各分散式污水处理系统服务范围内的污水主管、支管、入户管。总长度约7853m,其中主管网1849m,支管及入户管6004m。

根据大冲村各组居民区的居住区域特点,分散式污水处理系统分为单户式、五户式、十户式、5m3/d、10m3/d五种污水处理系统。其中单户式系统126座,五户式系统3座,十户式系统4座,5m3/d系统4座,10m3/d系统1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空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施工废气主要为扬尘、机械设备的燃油废气等。扬尘通过采取封闭施工、硬质围档、定期洒水、及时清除渣土、严禁超载、清洗轮胎、毡布覆盖、设置防尘飞扬垫等措施,其余废气通过大气扩散,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设备冲洗废水等。对冲洗废水等通过收集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依托周边村民化粪池处理后作农肥使用,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源强在72~105dB(A),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布局施工设备、严控作息时间、设置临时屏障、保养施工设备、降速禁鸣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施工其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弃土、废弃管材以及生活垃圾废弃管材回收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方法满足环保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属废水污染物减排项目。正常情况下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废水(COD、BOD5、SS)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各分户式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废水(COD、BOD5、SS)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微动力、各分户式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废水(氨氮、TP)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水作类由于本工程后项目纳污范围内生活污水总排放量较小,排污浓度大大降低,对农灌渠、白石港水环境影响较工程前有一定程度降低。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10t/d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其中的主要污染物NH3、H2S,由于规模较小,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气体产生量较少,恶臭拟不设置封闭房间进行收集和处理,为无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少量恶臭对附近的敏感点影响不大,可满足本评价确定的环境空气质量要求。

(3)声环境影响分析

噪声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站风机、污水泵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强在75~85dB(A),经减振、隔声、消声设施理后,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分析

营运期产生的污水处理站格栅渣委托环卫部门日运日清;污水池淤泥定期清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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