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绿丰餐饮具制品厂 聚丙烯餐饮具、纸塑餐饮具制品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9-01-17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株洲市石峰区绿丰餐饮具制品厂
聚丙烯餐饮具、纸塑餐饮具制品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聚丙烯餐饮具、纸塑餐饮具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聚丙烯餐饮具、纸塑餐饮具制品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石峰区果园路-原株洲市镀锌钢管厂内 |
建设单位 | 株洲市石峰区绿丰餐饮具制品厂 |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 核工业二三○研究所 |
项目概况 | 株洲市石峰区绿丰餐饮具制品厂租赁位于株洲市石峰区果园路原株洲市镀锌钢管厂内闲置厂房为生产场所,生产经营聚丙烯餐饮具、纸塑餐饮具制品,租赁建筑面积:1700m2,工厂已建生产线包括聚丙烯餐饮具制品生产线、纸塑餐饮具制品生产线,安装主要工艺设备27台(套),配套建设工艺设备冷却水循环系统和噪声防治等环保设施。本项目拟对生产线进行改造:改造塑料废边角料破碎工艺,使边角料破碎后全部回用于生产,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针对片材工艺产生的挥发有机物废气,加设UV光解装置进行处理,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有聚丙烯(颗粒)、PE淋膜纸、淀粉胶、润滑油。 生产规模为年生产聚丙烯餐盒15000万个/a、聚丙烯水杯10000万个/a、纸塑餐盒5000万个/a、纸塑水杯5000万个/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存在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源,拟采取以下防治措施,控制污染排放、减轻环境影响: (1)废气 生产工艺过程聚丙烯挤出压延、吸塑成型产生少量挥发物废气。 采用UV光解装置进行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VOCs排放量小,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聚丙烯制品生产工艺中切边、吸塑成型产生边角料进入破碎机破碎,再经气力输送管道吹入料仓,料仓上部呼吸口连接厂房外布袋除尘器仓,破碎及管路输送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标准限值,粉尘颗粒较大,扩散范围较小,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 生产工艺用水为挤出压延机、吸塑成型机设备冷却用水,通过循环水池、风冷冷却塔以及连接管路组成的系统实现冷却水循环使用,只需视水的损耗情况实时补充水量,无外排水。 员工生活污水经标准厂房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镀锌管厂污水干管再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霞湾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 固废 本项目营运产生的固体废物:聚丙烯废边角料破碎后全部回用做原料;破碎工艺除尘器除尘灰外卖塑料制品生产厂综合利用;工艺设备产生废机油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固废处置符合环境管理规定,对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4)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来自空压机、片材机、破碎机等工艺设备,噪声值:70-80dB(A),拟对设备安装基础做减振处理,噪声受厂房建筑阻隔再随距离进一步衰减,对镀锌管厂区厂界噪声贡献较小,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本项目距金钥匙幼儿园400m、距果园小区450m,噪声对声环境敏感点基本不产生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