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群众反映“株洲市振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核心厂房因石峰区‘绿心’项目而被要强制关停”问题(第十六批X430000201811140036号)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11-20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18年11月15日,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十六批X430000201811140036号环境举报问题,现已办结,现报告如:
一、基本情况
株洲市振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邦科技)位于我区清水塘街道华垅社区三丘田,占地面积25352.59平方米(38.03亩),2011年购买原株洲搪瓷厂厂房改建而成,现有职工30人。该公司属机械加工类企业,主要为中国铁建重工集团、中铁宝桥集团、株洲九方装备、中车株洲时代新材料等企业提供机车车辆零部件,并生产制造普速、提速、城轨地铁、高速铁路等轨道用道岔垫板。2011年10月26日,株洲市环境保护局石峰分局审核同意了振邦科技的环评报告。
该企业每年缴纳了排污费用,但未办理排污许可证。该企业位于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的限制开发区,2017年12月15日,省两型委下发《关于印发〈中央环保督察绿心地区240个违法违规项目整改和551个工业项目退出分类处置指导意见〉的通知》(湘两型工委〔2017〕63号),该企业被列为退出对象,需按要求退出。我区通过自查,将租用该企业部分厂房的株洲力优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株洲可达工贸责任有限公司一并纳入退出范围。目前,该企业及其2家租赁企业已断水、断电,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不具备恢复生产的条件。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不属实。
振邦科技依法关停工作情况:
1、严格按照上级安排部署落实绿心地区工业项目退出工作。根据《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绿心保护条例》)、省两型工委省两型管委会《关于印发〈中央环保督察绿心地区240个违法违规项目整改和551个工业项目退出分类处置指导意见〉的通知》(湘两型工委〔2017〕63号)、《株洲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株洲市绿心地区工业项目退出分类处置方案》(株政便函〔2018〕10号)等文件,我区制定了《株洲市石峰区绿心地区工业项目退出分类处置方案》(株石政办发〔2018〕1号),成立了石峰区绿心地区工业项目退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印发了《株洲市石峰区绿心地区工业项目退出工作方案》(株石绿领发〔2018〕1号)、《株洲市石峰区绿心地区工业项目关停退出奖补办法》(株石政办发〔2018〕8号)等文件,并沿用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指挥部七个入企包干组的原班人马,分类实施绿心地区工业项目退出。根据湘两型工委〔2017〕63号文件规定,振邦科技的整改工作要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2、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因企施策,分类实施退出。全区共有57个工业项目需退出,其中,省、市通报的工业项目36个,区自查工业项目21个。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我区因企施策,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分类分期分批实施工业项目退出,对因客观条件如期关停退出存在困难的企业,及时向上级提出申请延期关停退出,经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同意,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钽铌制品事业部、株洲朝阳钢结构有限公司、株洲石油储备设备有限公司、湖南省公路物资设备有限公司白马垅沥青站、株洲众恒建材有限公司确定为延期整改退出项目,退出时间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前。
振邦科技原为省市通报的调整退出类工业项目,已列入绿心总规调整范围。因短期内调规结果无法公布,市有关会议明确,振邦科技等49个绿心地区工业项目需在9月底前完成关停,10月底前完成退出。振邦科技多次反映,难以按期退出到位,我区积极向市里反映该情况,请求根据实际对该企业的关停时限进行合理调整,通过现场实地查看,最终明确振邦科技按照全市退出时间要求进行退出工作。
入企沟通宣传与部门联动执法同步推进。2018年3月底,街道和社区(村)告知了企业退出工作,督促企业关停退出。2018年4月26日,区委书记和区长召集所有工业项目负责人召开了动员大会,并多次主持工作调度部署会,研究安排相关工作。振邦科技负责人参加了4月26日的动员会,在会上,我区区委书记强调,现有的绿心地区工业项目已不能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关停退出是大势所趋。与会企业要不要寄希望于绿心调规;不要寄希望于通融、协调;不要寄希望于过高补偿。
振邦科技属区领导小组下设的入企三组(区科技局)对口联络企业,我区绿心地区工业项目退出工作启动以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10多次与该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现场办公指导企业关停退出工作。入企三组始终与企业保持紧密联系,多次入企动员、宣讲政策和联络协商,入企组第一时间分别向企业送达了省、市、区有关退出的文件规定,并积极协调调查和评估等工作。
根据市政府对振邦科技关停退出的节点安排,2018年9月11日,向企业送达了《停产告知书》,2018年9月25日,完成了初步评估工作。2018年9月27日,株洲市环境保护局石峰分局执法人员到振邦科技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做了现场监察文书,并对其生产部部长进行了调查询问。检查发现该企业当时正在生产,主要有四个问题:①该单位的危废存放间无标识标牌,不规范;②该单位有喷涂作业,超出环评范围;③该单位主要设备数量与环评不符,超出环评标出的主要设备数量;④LED灯生产未办理环评手续。2018年10月11日,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对振邦科技下大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株环责改字〔2018〕S-24号),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恢复原状,该文书已于2018年10月12日送达至企业
为配合绿心地区工业项目退出工作,2018年5月,振邦科技的租赁企业株洲可达工贸责任有限公司递交了停产公告,并寻找新的厂房异地搬迁,2018年8月,该企业完成关停,2018年9月,该企业陆续拆除和搬迁了主要生产设备。
2018年10月19日,振邦科技和株洲力优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完成关停,并陆续拆除和搬迁了主要生产设备。
三、处理、处罚情况
2018年10月15日,我区依据株洲市环境保护局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株环责改字〔2018〕S-24号)向市经信委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对振邦科技实施依法断电措施,2018年10月19日,我区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协助株洲市电业局工作人员对振邦科技的生产用电实施了依法断电。
四、问责情况
无问责。
五、办结情况
经办理,此案件已办结。
六、下一步工作
加强与振邦科技沟通对接,做好政策解释和沟通工作,引导企业配合绿心地区工业项目退出工作,尽快与其签订价格确认书和退出合同相关文书,督促其尽快完成营业执照的变更或注销手续等工作。开展回头看,检查企业断水、断电及主要生产设备拆除情况,防止企业恢复生产。
绿心地区工业项目退出后,在绿心相关文件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对包括振邦科技在内的已退出工业项目进行系统规划,统筹推进退出后的产业转型和土地收储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