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群众反映“石峰区第二自来水厂上游600米生活污水排污口排放混合污水,伴有气味”问题(第十四批D430000201811120054号)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11-16 【字体大小: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181113日,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十四D430000201811120054号环境举报问题,现已办结,现报告如

一、基本情况

湘江沿岸石峰区二水厂上游600米处为灰管线雨水排口,曾经有煤灰水经该排口排放,现灰管线已完成整改。该排口上游100米(即二水厂上游700米)处电厂泵站附近排口,通常称为电厂泵站附近二号排口。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

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严肃认真对待接到举报反映“黑色或白色混合污水,伴有气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201811132:30石峰区城建局、环保分局、农村工作局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组成的工作组对举报情况现场实地查勘,经查实,石峰区二水厂上游700米处电厂泵站附近二号排口已经在2018630日前由株洲循环投集团完成截污工程,已完成整治,目前排口处水质清澈,无异味。

1113查勘发现,二水厂上游600米处为灰管线雨水排口处水质清澈,无异味,但该排口曾经出现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的灰管线废水混入,其中201871日、83日、912日电厂3号灰管线先后3次爆管,出现泄漏现象,造成煤灰水从该排口排出,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均采取了应急措施,对泄漏现场进行了封堵并立即进行了整改。举报情况应该符合当时发生泄漏现象时的现场实际条件,基本认定为电厂灰管线溢出水。

三、处理、处罚情况

无相关情况。

四、问责情况

无问责。

五、办结情况

经办理,此案件已办结。

六、下一步工作

环保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大唐华银株洲发电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电厂立即对在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灰管线排水沟进行封堵,加强对灰管线的泄漏隐患排查,对存在泄漏隐患的灰管线进行更换,并制定在爆管情况下能够确保煤灰水不再排入湘江的临时应急方案,防止电厂灰水再次排入湘江。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

                                                                    2018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