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华晟实业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11-16 【字体大小:

株洲市华晟实业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华晟实业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株洲市华晟实业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基地

建设单位

株洲市华晟实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主要利用已建成生产厂房进行内部局部改造,车间主体结构不变。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利用原有AB厂房内场地拆除A车间原有5#-7#小型喷涂房建设大部件半自动油漆涂装线1条,拆除B车间2层原有32#-34#小型喷涂房建设油漆小件半自动涂装线1条;在A车间内通过合理调整布局,腾出场地建设1抛丸/喷砂预处理系统,从而完善机壳、排障器等产品涂装工艺配套,满足涂装前处理要求;同时配套建设水旋/水帘除漆雾废水、喷涂有机废气和抛丸/喷砂粉尘废气处理等环保工程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均依托原有。

本工程已经建成,本次环评为完善环保手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保:

技改工程抛丸/喷砂预处理系统、大部件线、小件线及配套环保设施等工程均已于2014年后陆续建成运行 则施工期产生的污染源及其影响已随之消失

营运期环保: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技改工程实行雨污分流制。技改工程的污水主要为喷涂除漆雾废水。

为保证工件喷涂质量,项目大部件、小件线采用水旋/水帘除漆雾,喷涂废气中的漆雾颗粒物被转移到水中形成了喷漆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漆渣定期捞出作为危废处理但是随着水的不断循环回用,废水中的CODSS逐渐升高而不能回用,需定期处理外排技改工程在AB栋厂房之间已于2016年建成“气浮+吸附+超滤”工艺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能力为1m3/h。喷涂除漆雾废水定期排放至集中式污水处理站“气浮+吸附+超滤”工艺深度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合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由厂区总排口排入园区规划支路市政污水管网同时也满足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进水水质要求。技改工程生产、生活废水经田林路、时代大道城市污水管网进入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进行处理,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白石港 ,最终进入湘江,对地表水湘江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由预测结果可见正常工况下,技改工程颗粒物、二甲苯、VOCs等污染因子最大落地浓度能达到评价标准的要求,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非正常工况下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甲苯、VOCs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大大上升,颗粒物、、VOCs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超过10%,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明显增加。因此,企业须加强管理,确保大气治污设施运行正常,在治污设施检修、更换部件等不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相应产污生产工序需立即停产,待设施正常运行后再恢复生产。在正常生产情况下,严禁治污设施停运和超标排污。

按照《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和方法》(GB/T13201-91)中的推荐的公式计算,确定总体工程全厂卫生防护距离是:以ABC栋厂房生产车间为联合边界外延100m范围,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主要为已建成园区厂房、道路、绿化带等,没有学校、医院、居民区等敏感建筑以及食品、医药等对大气环境较敏感的相关企业,暂不存在环保拆迁的问题,今后在该防护距离内也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和食品、医药等对大气环境较敏感的企业。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技改工程营运期噪声到达厂界即可达标,由于声环境敏感点距离技改工程最近达240m,距离较远,故项目运营期噪声对技改工程最近环境敏感点北侧的沙仙村少量居民点几乎无影响,敏感点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值要求。因此技改工程噪声不会对周围社区居民生活产生明显影响,厂界噪声可维持现状。

4)固废影响分析

对于废过滤棉、失效活性炭和漆渣、废油漆桶等固废,企业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在厂区设置具有三防措施的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项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置于厂区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的部门安全处置。各种固废经上述方式妥善处理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