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环境保护局石峰分局机动车便携式路面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11-16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株洲市环境保护局石峰分局机动车便携式路面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株洲市环境保护局石峰分局的机动车便携式路面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PJ-ZZ-2327),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环境保护局石峰分局机动车便携式路面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HNPJ-ZZ-2327。
3、采购项目标的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1 | 株洲市环境保护局石峰分局机动车便携式路面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1100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株洲市环境保护局石峰分局机动车便携式路面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 符合: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7年)》 3、《关于加快推进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331号) |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机动车尾气抽查检测系统符合满足行业设备制造标准及该地区应用标准要求,能够通过计量部门计量检定;网络设计应采用国际标准的技术和符合标准的设备 | 合同签订后,甲方不支付预付款,最终以合同签订的方式支付。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 是(√) 否( ) | 是(√ ) 否( )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8、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11月21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明峰银座1栋17楼1707室)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株洲市环境保护局石峰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屈主任 联 系 人: 刘瑞 姜娟
电 话: 17707333788 电 话: 0731-28522277
地 址: 株洲市石峰区 地 址:天元区庐山路明峰银座1栋17楼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株洲市环境保护局石峰分局机动车便携式路面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委托代理编号:HNPJ-ZZ-2327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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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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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 | |||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提交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及报价; (2)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