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轨道交通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车时代电气新能源乘用车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11-05 【字体大小:

中车时代电气新能源乘用车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中车时代电气新能源乘用车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车时代电气新能源乘用车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轨道智谷二期C1#C7#A7#

建设单位

株洲轨道交通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利用株洲轨道智谷二期C1#C7#A7#厂房,其中C7#为生产区,C1#为试验区,A7#为办公区;总建筑面积21634.25m2,其中:办公楼2095.48m2、生产车间16852m2、试验楼2686.77m2。同时配套生产附属设备、环保工程设施等内容。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提供单电机控制器、EV单控制器、电机控制器、三合一电机控制器等新能源乘用车驱动系统,年产量30万台套。厂区不设食堂、宿舍,利用智谷二期园区的食堂及宿舍楼,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X光检测设备涉及的辐射及预留的生产区2F空置厂房另行环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进行处理,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锡焊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再经末端净化处理装置(活性炭吸附净化+UV紫外线光解+光触媒催化氧化装置处理),经楼顶排气口排出,可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汽车制造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涂敷、点胶废气经负压收集经末端净化处理装置(活性炭吸附净化+UV紫外线光解+光触媒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再经楼顶排气口排出,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汽车制造排放标准;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

声环境影响分析: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噪声源强在65~90dB(A),经减振、隔声、消声设施理后,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影响分析: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弃包装材料收集外卖,废零部件交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及废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在处置前按规范要求进行暂存,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公众参与情况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