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三十一批43号 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08-31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督察组进驻后,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街道企业基本均关停,据说督察组离开后会继续恢复生产。要求保持常态,加快清水塘老城区的企业搬迁。
责任单位: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指挥部
整改目标:力争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关停148家中小企业。
完成情况:1、按照家毫书记提出的“一年初见成效,三年大见成效”的工作要求,区指挥部紧紧围绕上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迅速行动,抓紧推进,力争全面完成关停148家中小企业的工作总目标。
2、区指挥部已制定清水塘老工业区核心区域中小企业关停验收标准(①断水;②断电;③处理完原材料和废液废渣;④通过政府部门的关停验收)。下设的企业关停政策及验收组专门负责对照验收标准,组织实施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企业的关停验收。截至2018年8月31日,清水塘老工业区148家中小企业已关停147家。
3、针对已关停验收的企业,指挥部组织了安监、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进行巡查,一旦发现擅自恢复生产的企业将依法进行查处。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8月31日
受理部门: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28682793
联系地址:株洲市石峰区响石岭街道 杉木塘一村4栋
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