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二十一批29号 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08-31 【字体大小: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株洲市石峰区清水路炬辉石材厂因生产(切割)过程产生很大的粉尘和噪声污染。

责任单位:株洲市环境保护局石峰分局

整改目标:禁止露天进行石材磨边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车间做好封闭措施,降低噪声排放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完成情况:针对株洲市石峰区炬辉石材经营部粉尘和噪声污染的投诉,环石峰分局于2017516日到该企业进行检查,该企业的切割机与磨边机配套有防尘设施(配有水淋装置),废水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外排,现场无组织排放粉尘现象不明显。但调查到前两天(514日、515日),因业务量大,车间场地无法满足生产需要,个别工人私自用小磨机露天进行石材磨边,小磨机磨边未采取防扬尘措施,导致部分扬尘及噪声对周边门面的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517日,石峰分局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企业进行督察,无露天进行石材磨边现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监测人员对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无组织排放粉尘进行了监测,噪声、无组织排放粉尘排放达标。

石峰分局对其下达现场监察文书,要求其:

1、禁止露天进行石材磨边,要求石材磨边、切割作业必须在车间内进行,同时做好水淋降尘措施,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车间做好封闭措施,夜间2200-6:00禁止石材磨边、切割作业,降低噪声排放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831

受理部门: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28682793

联系地址:株洲市石峰区响石岭街道 杉木塘一村4栋

 

 

 

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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