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八批25号交办 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08-31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石峰区石峰山的后山有家塑料制品厂,污水直排,无任何环保设施。
责任单位:株洲市环境保护局石峰分局
整改目标:依法处理违法企业。
完成情况:该厂主要从事废旧塑料碎料清洗,至今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没有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也没有建设废水处理设施,清洗塑料后废水直接外排。石峰环保分局对其直排废水采样,结果显示直排废水中COD、pH超标。
针对刘庆华废塑料清洗场直排废水的违法行为,我区环保分局现场检查时当即立案,责令停止排污,并将涉嫌违法的当事人移送公安拘留。目前,该违法企业已经停产。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8月31日
受理部门: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28682793
联系地址:株洲市石峰区响石岭街道 杉木塘一村4栋
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