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七批7号交办 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08-31 【字体大小: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株洲市旗滨玻璃厂址内的活牛交易市场,散发难闻的气味“牛臊味、牛粪味”,排泄物通过排水系统排入湘江,影响湘江水质和地下水质

责任单位:株洲市环境保护局石峰分局

整改目标:活牛交易市场内的活牛全部转运,拆除市场内违章附属建筑物处置市场内污染物,基本恢复市场原貌

完成情况:20161027日,石峰环保分局发现活牛经营户进场进行活牛等大型畜类配送交易活动,根据石峰环保分局环评批复意见, 株洲天和农产品物流配送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体从事的农产品配送交易经营活动并不包括活牛等大型畜类的配送交易项目,20161028日对株洲天和农产品物流配送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于1029日之前停止活牛等大型畜类的配送交易等违法经营行为。同时,石峰环保分局以该行为未进行环评审批、未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形成调查报告,予以立案处罚。株洲天和农产品物流配送有限责任公司签收上述执法文书后,仍未停止违法行为,继续从事活牛配送交易。

2016125日,市环保局对株洲天和农产品物流配送有限责任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石峰环保分局多次要求该单位停止经营未果的情况下,2017314日,市环保局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送达《关于对株洲天和农产品物流配送有限责任公司活牛交易市场采取断电措施的函》。2017327日,株洲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依法对株洲天和农产品物流配送有限责任公司活牛交易市场采取断电措施。断电后,活牛配送交易户购买发电机自行供电继续经营。针对上述情况,市环保局于2017430日对株洲天和农产品物流配送有限责任公司下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

429日接株洲市环境保护局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的活牛交易市场有关环保问题后,石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已经组织进行整治。截至52日下午12时,活牛交易市场内的活牛已全部转运完毕,目前,市场内违章附属建筑物的拆除和污染物处置完毕,基本恢复市场原貌。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831

受理部门: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28682793

联系地址:株洲市石峰区响石岭街道 杉木塘一村4栋

 

 

 

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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