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2014年株洲荷塘区委、区政府制定重点企业挂牌保护制度” 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08-31 【字体大小: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2014年株洲荷塘区委、区政府制定重点企业挂牌保护制度,限制环保等相关部门执法检查,并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重在促进整改,原则上首次不予处罚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环保分局、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

监管单位:区政府办

整改目标:责令相关市州、县市区立即废止相关文件;举一反三,组织开展全省清理取缔与环保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土政策”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惩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完成情况:石峰区已开展清理取缔与环保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土政策”专项整治行动。下发《关于废止阻碍环境监管执法有关文件的通知》(株石政办发〔201638号);未出台与环保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土政策”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831

受理部门: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28682793

联系地址:株洲市石峰区响石岭街道 杉木塘一村4栋

 

 

 

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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