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领导干部环保责任考核机制不健全”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08-31 【字体大小: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领导干部环保责任考核机制不健全,没有真正成为干部晋升、去留、进退的重要因素。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

监管单位:区委办(区绩效考核办)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环保责任考核机制,加强生态环保类考核结果在干部管理、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中的运用。

完成情况: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全面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017年,石峰区绩效对环保考核力度明显加强,生态保护总分值达95分,绩效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直接明确责任人和分管领导,根据考核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落实环保责任的重要依据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831

受理部门: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28682793

联系地址:株洲市石峰区响石岭街道 杉木塘一村4栋

 

 

 

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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