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一些地区和部门抓环境保护工作紧一阵松一阵”问题整改 情况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08-31 【字体大小: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一些地区和部门抓环境保护工作紧一阵松一阵,抓一件算一件,解决一个问题算一个问题,既未真正形成自觉行动,也缺乏统筹谋划。

责任单位: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环保分局

监管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

整改目标:进一步完善省级环保督察机制,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力度不够、问题突出的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环保督察,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落实环保工作责任,促进突出环境问题解决。

完成情况:石峰区政府出台了《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明确了各单位环境保护职责,全力推动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落实“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制度。成立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区人民政府区长邓元连担任主任,有关副区长任副主任,区有关部门任成员,环委会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大环保”工作格局。制定了《株洲市石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和《石峰区碧水蓝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我区开展了燃煤锅炉企业“煤改气”工作,辖区内株洲旺通实业有限公司、株洲中恒锻业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株洲市二医院、株洲市石峰区白马垅沥青站四家企业已进行煤改气整改及验收。加强对砖厂的整治力度,开展辖区内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并对两家砖厂立案。开展餐饮无烟示范一条街创建活动,确保了“气十条”有效落实。完成土壤污染源、污染地块调查报告和农用土壤地块点位核实工作,公布了石峰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发放至企业,确保了“土十条”有效落实。整治涉水污染行业,依法全面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确保了“水十条”有效落实。目前街道办事处已基本配备环保专干,环保机构日趋健全。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831

受理部门: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28682793

联系地址:株洲市石峰区响石岭街道 杉木塘一村4栋

 

 

 

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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