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湘环督·交办[2018]13号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10-12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对石峰区京西祥隆公司厂区环境污染隐患开展排查。
责任单位: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指挥部 株洲市环保局石峰分局 石峰区安监局 市清水塘投资集团
整改目标:现场制止翻土。
完成情况:2018年8月6日到现场调查,发现清水塘投资集团为了对湖南京西祥隆化工有限公司拆除场地进行规范,消除安全隐患,便于建筑垃圾统一覆盖,对企业原生产车间翻土堆存,导致刺鼻气味散发出来。现场予以制止,当即停止翻土。
8月10日接到交办单后,我区组织环保分局、安监局和入企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湖南京西祥隆化工有限公司关闭搬迁现场再次检查,发现厂区没有未处理的农药,但现场仍有点刺鼻气味,经多部门和市清水塘投资集团共同分析,由于湖南京西祥隆化工有限公司的产品五氯酚钠气味强烈刺鼻,该公司在此地生产了多年,可能有部分原材料和产品渗入地下,近期持续高温,加之6日翻土影响,仍有部分气味散发。
石峰区已积极协调市清水塘投资集团进一步加快项目治理,并根据《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了《株洲京西祥隆化工有限公司场地治理计划》。市清水塘投资集团在2018年3月完成的《株洲京西祥隆化工有限公司场地环境调查》基础上,按照《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计划于10月底前完成企业场地环境详细调查,12月完成企业场地风险评估和治理实施方案制定,2019年5月底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标等工程前期工作,2019年6月启动工程建设,2020年3月完成场地治理修复,达到规划用地环境质量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2日
受理部门: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28682793
联系地址:株洲市石峰区响石岭街道 杉木塘一村4栋
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