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X2018081302号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10-12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株洲市石峰区井龙街道茅太新村大金塘组杨海云家无合格经营手续、环保手续,私办养猪场,无话粪池造成环境污染,臭气熏天,猪嚎噪音影响居民生活。
责任单位:株洲市石峰区农村工作局
整改目标:消除养殖污染,给予居民一个正常生活环境。
完成情况:由区政府言晓军副区长牵头,组织区农村工作局、石峰环保分局、井龙街道办事处以及茅太新村主要负责同志研究布置整改方案,积极与养殖户进行宣传政策和思想沟通,截止10月8日,该养殖场已关停,并对养殖场周边环境进行了整治,还石峰居民一个好的生活环境。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2日
受理部门: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28682793
联系地址:株洲市石峰区响石岭街道 杉木塘一村4栋
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