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D2018080805号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10-12 【字体大小: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石峰区株洲市第十二中旁(815油库路边)清水路592号加工地沟油,臭气熏天,水源污染。

责任单位:株洲市环保局石峰分局

整改目标:停止运营,尽快搬迁,场地恢复原貌

完成情况:经调查,投诉中所指的是石峰区霞湾新村815油库路边的邓佑秋再生油脂(地沟油)收集点。我局执法人员于2018718日对该收集点进行现场监察,发现邓佑秋于20186月租赁石峰区霞湾新村场地从事再生油脂(地沟油)的收集,该收集点只进行收集不进行加工,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主要设备是一台1吨的行车,地面进行了水泥硬化,现场有地沟油的臭味,因收集过程中不用水,也未发生地沟油泄露,所以不存在水源污染。

环保石峰分局执法人员于2018718日要求其立即停止运营,尽快搬迁。该收集点负责人邓佑秋表示会立即启动搬迁,请政府部门给予一定时间。时间过去半个多月,该收集点已搬走100余个油桶。89日上午处理投诉时,发现还留有20余个油桶未清走,环保执法人员责令其当天内必须清完,下午检查时该收集点已搬迁完成,场地恢复原貌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1012

受理部门: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28682793

联系地址:株洲市石峰区响石岭街道 杉木塘一村4栋

 

 

 

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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